| 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
| 2005-5-7 16:59:39 河北医科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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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05]第8号
根据河北省教育委员会冀教高[1999]5号文《关于开展全日制培养具有研究生毕业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意见》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05年我校拟在国家下达给我校招生总规模之外,招收省定计划、省内统招、全日制培养、省发毕业证明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内容是:
一、培养方式:按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日制培养,学制三年。
二、学位申请:参加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语和综合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授予硕士学位,发给国家统一的硕士学位证书。参加全国统一外语、综合联考的时间为获学士学位三年后,毕业时未能参加及未通过全国外语和综合统一考试者授予硕士学位时间相应延后。
三、招生规模及对象:2005年我校拟招收名额为260名左右,待上级批准后实施。招收对象为2005年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河北省籍考生和河北省生源报考其他院校的硕士考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教务处出示证明)。报名
分数线为研究生入学考试各门课成绩在国家规定的
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单科降10分,总分降20分。
四、培养经费:每生每年需交纳培养经费7000元,入学时一次交清三年培养经费。考生可自己联系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
五、学生待遇: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取得加盖省教育厅钢印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书,纳入我省研究生就业计划,在省内享受毕业研究生待遇,不得在省外就业。入学后原则上只允许第一年参加一次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被录取后转为统考自费生,培养经费不退。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与05年录取全国统招硕士生同时毕业并获得相应证书。
六、报名时间及方法:考生于即日可从网上直接下载报名表或向研究生学院索取,于4月28日将下列材料交研究生学院。
1.报名登记表及考试成绩单原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加盖招生部门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报名登记表上);
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教务处出示证明,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5.报名费50元,押金500元。
七、所报专业志愿应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两门业务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八、不具备报名资格者不得报名,相关事项的复审工作另行通知。
九、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电话:0311-6047450 0311-6265568
0311-6266422
附件:一、招生专业名额分配
二、报名登记表(B5纸双面打印)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