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邮电大学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 2005-4-29 16:59:28 北京邮电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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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的黄金时代,要想使我国在本世纪真正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信息技术必须努力达到国际领先地位,我国的信息产业领域中的科技、管理、教学人员需要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理论水平,掌握新技术、新业务。为此我校向各企事业单位、兄弟院校及相关单位开展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
二、 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在拟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者;
2.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2年8月以前获学士学位)者。
三、 接受申请学位的专业
我校有以下专业可接受申请:
1. 马克思主义哲学
2. 产业经济学
3. 应用数学
4. 光学
5. 机械电子工程
6. 机械设计及理论
7. 光学工程
8. 物理电子学
9. 电路与系统
10.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11.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12. 通信与信息系统
13. 信号与信息处理
14. 信息安全
15.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16.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17.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18.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19.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生物医学工程
21. 密码学
22. 管理科学与工程
2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4. 企业管理
四、 申请步骤
1. 报名
报名时间:2005年5月9日——5月2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教一楼430房间)
报名所需材料:
(1)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我校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2) 申请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 申请人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 申请人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加盖申请人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公章);
(5)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有关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6) 同一底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二张。
报名费:150元
咨询电话:62282302或62283509
2. 考试
考试时间:2005年6月11日上午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
英语(试题难度相当于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无听力测试)
3.资格审查、接受申请
(1) 根据我校各专业可接受的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数的实际情况,考查申请人获得学士学位专业、本科阶段在校期间成绩及实际工作业绩,并结合其英语成绩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2) 我校学位办公室将于2005年7月8日以前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接受其申请;
(3) 我校同意接受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凭学位办公室签发的《接受通知书》办理报到和课程注册等手续。
4.学费
(1) 收费内容:培养全过程,包括课程和论文两部分费用;可以一次交清,也可以分课程和论文两阶段交费。
(2) 收费标准:
① 课程学习: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全部学分约计720学时,课程费用按每学时18元计算,合计12960元,我校要求同等学力人员一次交清课程费用,折算为12000元;
② 论文费用:12000元。论文费用可随课程费用一次交清,共24000元。若不随课程费用一次交清,我校2005年接受的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费用,按开题当年的论文收费标准交纳。
(3) 付款方式:见《接受通知书》
5.课程学习
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课程学习为半脱产方式;其中部分课程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堂上课,部分课程为同等学力人员单独开设,每学期初两周内注册并选课。
同等学力人员所选全部课程的考试,均与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同卷同时进行。
6.学位论文工作
我校实行导师负责制,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由导师具体负责。
7.结束学业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同等学力人员可按照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结束学业:
(1) 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课程学习而中途辍学,由本人申请,可按校财务处有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已获得学分的研究生课程可由研究生院开具成绩单;
(2) 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论文工作,但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已修完所申请专业全部研究生课程并考试合格者,可由我校颁发硕士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3)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申请专业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统一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且通过论文答辩者,可申请硕士学位,具体办法参见《北京邮电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见附件一)。
北京邮电大学
研究生院
200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