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接上级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批准我校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根据《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于2005年3月5日前交研究生部。
附件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委托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对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部 200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