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理工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
| 2005-1-23 浙江理工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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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1996]29号文件《浙江理工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
3、学位论文十份及相应的软盘;
4、课程考试成绩单;
5、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
6、学科综合水平统考合格证书(限于规定专业)。
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校研究生处在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后,由相应的学位授权点按规定程序组织论文答辩。若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第一次答辩未通过一年内)未申请者,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无效;若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费 用
1.报名费50元;
2.学位申请费艺术类专业10000元/人,其它专业7000元/人(包括学位资格审查、论文指导评阅和论文答辩等),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另交2000元;
十、我校在职人员申请学位按所需费用50%交纳,其中部分按人事处有关规定办理,不足部分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