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和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合作招收美术学硕士研究生(试点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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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美术学院与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合作招收美术学硕士研究生(试点班)招生简章的规定,报名工作已于2006年6月15日截止。各位如有意了解相关情况,欢迎继续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中国美术学院与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合作招收美术学硕士研究生(试点班)招生简章
336260 37 一、 培养目标
kaoyantj
为适应全球社会和文化的快速发展,培养既有本民族文化背景,又能引领21世纪先进文化发展潮流的高级艺术研究、创作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中国美术学院和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将采用“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探索未来艺术教育的新模式。
研
经过两年的筹备,中国美术学院和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决定首先在杭州中国美术学院招收美术学硕士研究生,并为未来创建中德艺术研究生院展开全面工作。该硕士研究生课程将以跨学科、跨文化的视角研究东西方艺术发展的趋势,为学生在各专业间有意识地穿插流动学习创造条件。完成学业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将具备独特的多元文化的判断力和创造力,并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艺术天赋,其综合素质符合国际化人才的要求。
336 26038 二、报名条件
共济网
根据柏林艺术大学的《
入学规则》,考生应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体条件如下:
200092 1) 学历条件:须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者。
共 2) 身体条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kaoyangj 3) 学习条件:须自备专业学习的基本设备(学习新媒体或设计的学生需自备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或摄像机等)。
同济大学四平路
三、 报名、预选
研 1) 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的时间:2006年6月1日 — 15日内到中国美术学院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6:30。
共济网
3) 信息确认:报名者需交验下列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用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或
同等学力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共济 4)报名方法:先填写报名表格并递交下列材料:
kaoyangj
a. 20 件由本人创作的绘画作品原件。
kaoyangj b. 雕塑作品交照片。
200092 c. 媒体作品提供15分钟的通用制式录象带或CD光盘。
3362 3039 d. 填写一份表格式个人简历。
kaoyantj e. 二寸近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彰武 5) 报名费用:考务费200元(包括资料和作品审查费);外国考生400元。
同济大学四平路 6) 预选规定:经审核符合预选要求的考生将获得面试的通知书。
四、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1) 考试方式:由中德联合招生委员会成员对考生进行面试。
2)考试时间:2006年6月19日 —6月 23日8:30----17:30。
3) 考试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五、 录取、学费
1)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40—50名。未被录取的考生将收到写明理由的落选通知书。
2)被录取的新生将在冬季学期入学(2006年9月)。
3)新生报到时需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然后进行入学注册。
4) 学费标准: 美术学(研究方向:综合艺术、综合设计)第一学年五万元。
(每年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六、 学制、教学
根据柏林艺术大学的《
学习规则》,该研究生课程的学制为两年半,分五个学期,其中第一、二、三和第五学期在中国美术学院学习,由柏林艺术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共同派遣教师进行教学。第四学期在柏林艺术大学学习,考察德国文化。赴国外所需签证费、保险费、国际旅费及在国外期间的生活费需自理。
该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计划由柏林艺术大学根据德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制定,分综合艺术(绘画、雕塑、新媒体)和综合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平面设计)两个研究方向。课程由专业学习班、专业理论学习、项目专题作业、德语学习、毕业展览和论文答辩五个部分组成。其中66%的课程由柏林艺术大学负责;34%的课程由中国美术学院负责。除第四学期外,每学期分两段制教学:第一阶段(第1至第8周)的全部专业课教学任务由柏林艺术大学派教师承担;第二阶段(第9至第20周)的部分专业课教学任务由中国美术学院派遣教师承担。每学期柏林艺术大学都派专职专业教师根据教学安排进行全程辅导。
德语学习将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学生必须在最后的第五学期达到德语中级水平。
七、 毕业、文凭
根据柏林艺术大学的《
考试规则》,该研究生课程共计150个学分(其中包括毕业创作30个学分)。在保证出勤率的前提下,学生需修完全部课程,最终通过柏林艺术大学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取得全部学分后才能毕业。毕业考试的内容包括:艺术创作和作品展示、毕业论文(要求学生独立完成A4纸15页左右的德文论文和3-5万字左右的中文论文各一篇)、论文答辩。
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柏林艺术大学颁发的获国际承认的美术学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Arts)。
八、 法律声明
(1) 该项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实施。
(2) 如果该项目未招满45名学生,中国美术学院与柏林艺术大学有权中止该项目的实施。
(3) 如果考生因签证问题未能成功赴德,责任自负。
柏林艺术大学、中国美术学院
2006年 5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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