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都师范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2005-6-27 19:00:00 首都师范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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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说明:
一、我校2004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50名。
二、200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考生报名和入学考试须在同一 地点。在北京地区参加考试的学生,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在我校考试。其他地区考生请向当地高招办或有关部门咨询报名考试地点。艺术类考生须到京报名考试,外地 报名无效。
三、报名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应届生持本人学生证)。考生必须如实填写 报名登记表。考生在寄回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同时附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学历证件复印件,无此材料报名无效。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我校各专业2004年均继续实行单独考试的办法。大学毕业后在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连 续工作四年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发表过论文,已成为本专业业务骨干者,经本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及两名副教授以上或者相当职称的人员推 荐,可以申请参加单独考试。单独考试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生。申请参加单独考试考生,除学历证件和身份证件外,还应同时携带考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办理 报名手续。报名、考试地点均在我校。我校12月举办单考政治、单考英语辅导班,欲参加者请报名时同时办理。
五、我校各专业均可接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热忱欢迎全国 各有免试推荐权的高校中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
六、我校不招收外地定向培养研究生。
七、以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是大专毕业后具有两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者,必须提交毕业证 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六门或六门以上)。外地报名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回寄 报名材料时,须同时将上述证明材料一并寄回(毕业证书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可跨专业报考。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 考生在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八、目录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专业
一级学科 历史学(0601)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060101)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060102)
历史地理学(060103)
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060104)
专门史(060105)
中国古代史(060106)
中国近现代史(060107)
世界史(060108)
一级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0501)
文艺学(050101)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
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
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学(分语种)(050107)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二级学科、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030205)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40202)
音乐学(050402)
美术学(050403)
基础数学(070101)
应用数学(070104)
自然地理学(070501)
植物学(071001)
遗传学(07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