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师范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2005-6-27 19:00:00 安徽师范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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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说明
一、2004年我校31个专业计划招收硕士生510名(含
推荐免试、自筹经费、定向和委托培养硕士
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文件公布的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并达到与大学本科
毕业生
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④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推荐,在职人员与其他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到各地市招生办查询。
(二)我校中国古代文学、有机化学两专业有
单独考试权,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①符合(一)中第①,③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
三、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考试时间:2004年元月。
具体时间以国家教育部的通知为准,考生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
四、报名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各地市招生办报名;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报名。
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名,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
五、考生须如实、清楚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意见”栏时,由所在学校盖章;在职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意
见”栏时,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其他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意见”栏时,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即取消考试资格
或录取资格。
六、凡有考试科目任选的专业,请考生把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和编码填写在报名登记表封面的“应试科目”栏上,否则由我办指定。
七、对同等学力考生,
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备注栏中列出。
八、体格检查:考生在复试时由我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 教学[2003]3号)执行。
九、关于单独考试的几点说明:
1、单独考试四门课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
2、报名所需材料: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③已发表的论文、技术报告、科研成果证书、获
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3、我办收到材料后,经初审合格即发《报考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经本人和所在单位认真填好后,按规定时间送寄研招办。
十、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你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编)用正楷字在报考登记表上填写清楚,同时请在表内放3个写明详细地址和邮编的
信封,并贴2.80元邮资,供寄发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用。
注:专业名称前带“▲”的为省级重点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