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04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规模数为337名,其中招收计划内硕士生228名(含
推荐免试生), 计划外硕士生109名。
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1998年和2000年起为临床医学和口腔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试点单位,凡获得医学学士学位者,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3年(含3年),并获得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经
复试合格后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M)口腔医学硕士学位(S.M.M)研究生。
三、各招生专业均招收本市和外省市往届及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4年 9月1日后出生)。
四、各招生专业均招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五、初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为专业课和英语口语。
六、各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其他非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已通过CET四级考试。
八、各专业均招收大专以上
同等学力考生,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来我校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一)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同时具备)
1、大专毕业后在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已通过CET六级考试;
3、进修医学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并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4、近二年在正式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章一篇。
(二)培养方式: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初试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基础课。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硕士生。
九、各招生专业均招收
单独考试硕士生(2004年新增硕士点除外),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来我校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一)单独考试考生报考条件(同时具备)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含4年)的优秀在职人员;
2、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及两位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3、报名时须已通过CET四级考试。
(二)培养方式:计划外委托培养。
(三)单独考试由本校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生相同。
十、业务课一(基础课)考试科目分为八种。其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和数学二为全国统考,卫生综合、生物综合、药学综合和口腔综合、护理综合、基础化学为学校自主命题。
1、西医综合包括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
4、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
5、药学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
6、口腔综合包括口内、口外、口矫、口病理 7、基础化学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8、护理综合包括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导论、护理学基础。
十一、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外省市统考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可在当地报名考试。
1、本科应届毕业生需执本人身份证、学生证、CET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并复印件1份报名。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复印件1份报名。
3、单独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并复印件1份、CET四级证书原件并复印件1份来我校报名。
4、同等学力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并复印件1份、CET六级证书原件并复印件1份、进修本科段主干课程成绩单、发表文章来我校报名。
十二、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二)参考书目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卫生部规划教材或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为主,版本参照我校本科生现行教材或新版。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十四、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i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