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2005-7-13 17:47:23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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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类别、名额:1.专业:理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工学,核技术及应用。2.学制:三年。3.类别:非定向招生、定向招生、应届人员招生、非应届人员招生、委托招生和硕博连读招生。4.名额:共招三十名。
三、报名:1.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2.报名地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在学校和学校所在地招生办;非应届人员在单位所在地招生办。3.报名办法:按教育部和当地招生办的统一布置进行。4.报考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学士学位的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者需开列已经学过的本科课程及证明)。大学本科毕业的非应届考生,其工龄不受限制。同等学力考生须在2002年8月31日前,其工龄满二年以上。所有考生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1962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四、考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统考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推荐免试生的复试科目、时间、地点、方法另行安排。
五、录取:经初试、复试(含推荐免试)、政审、体检均合格后,择优录取。
六、学习期间待遇:非定向硕士生在学期间各项待遇按原国家教委和我所有关规定办理;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各项待遇按定向单位或委托单位与我所的协议办理。
七、毕业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与本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就业。定向、委培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委托单位就业。本所在职硕士生毕业后仍留本所工作。
八、其它:外地考生来所参加复试,由我所报销火车硬座单程车费和在兰复试期间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