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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2005-7-2 10:00:00 中央财经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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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2003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75名(计划内131名,自筹及委培144名)。 按专业分配如下:国民经济学(含投资)25名;财政学(含税收)41名;金融学(含保险)100名;产业经济学28名;会计学54名;政治经济学11名;统计学9名;经济法学7名。 二、学习年限:国民经济学专业、财政学专业、产业经济学专业、会计学专业、政治经济学专业及统计学专业学制为二年;金融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学制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历考生。对于同等学历考生,我校规定如下: ①大专学历考生,大专毕业后必须在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必须于报名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研招办直接报名,入学考试亦在我校进行。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推荐;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四、报名、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六、注意事项: 1、考试科目代码:政治理论-101。英语-201;俄语-202;日语-203。数学考试科目代码为数学(三)-303;数学(四)-304。法学综合知识-318。经济学-401。西方经济学-402。C语言程序设计-403。管理学-404。民商法学-405。 2、简章中所列招生人数均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人数。 3、法学综合知识(318)考试科目包括法理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及民事诉讼法学。 4、对于经济学(401)考试科目,除特别注明外,内容均包括政治经济学(40%)和西方经济学(60%),其中政治经济学包括社会主义部分和资本主义部分;西方经济学包括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两部分。 5、金融学专业保险精算学研究方向所考科目西方经济学(402)包括宏观经济学(30%)和微观经济学(70%)。 6、管理学(404)考试科目包括管理学(50%)和财务管理学(50%)。 7、民商法学(405)考试科目包括民法学和商法学。 8、报名时,在职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证。 9、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10、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档案所在地人事或干部部门公章。 11、金融学专业保险精算学研究方向学生入学后将全部参加英国精算师学会的精算师考试,参加英国精算师考试的全部费用由学生自理,其他学习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我校专业课复试分笔试、口试二段进行,笔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分值占专业课复试成绩的60%;口试由各系单独安排,分值占专业课复试成绩的40%。 八、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九、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查分专线:1689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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